【干货】煤炭贸易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9-28 文档来源:

据统计2016年,内蒙古煤炭产量超越山西省跃居全国第一,价格也随着年初上网电价下调后,全国动力煤价格一路疯涨,煤炭交易(贩卖)、运销也非常活跃,曾一度煤炭紧张到吨煤难求的局面,懂行的不懂行的纷纷加入到煤炭贸易的行列。按理说在这样的煤炭紧张局面,常人眼里应该是稳赚不赔吧,非也。

   一次偶然机会听到一位矿主讲述,他的公司与一家电厂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煤炭贸易合同。合同履行后到年底公司与电厂结算时,被告知硫含量超标,按照合同约定年底扣罚相应的煤款,一算总账竟亏损了50多万元。

   律师解读:

   除了一般生活用煤外,包括发电厂在内的大部分用煤企业均要求煤炭各项指标要符合自己企业产品生产要求,比如挥发分、发热量(大卡)、灰分、硫分等指标含量。一旦煤炭某项指标含量过高或过低可能对产品的产出率,或者锅炉等设备的正常运行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对于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后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等方面需要特别谨慎。

   、合同的签订

   一些公司或个人特别热衷于从网上或律师朋友那儿索要个类似合同模板,然后生搬硬套,草率与合作方签订所谓“书面合同”。事实上这样做已经为将来法律纠纷的出现埋下了隐患。最近来所里咨询索要购车款的一位女士拿出一份车辆买卖合同,笔者审查后发现一条款约定非常清楚,“付款方式经乙方验证车辆手续后,以现金一次性支付甲方车款***元整”,但实际履行只支付了一半车款,而另一半答应过几天支付。像这样的合同必然为进一步履行或寻求法律程序追索,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诉讼,律师可能要付出很多辛劳来搜集相关证据。现实中类似事情特别多,大量的合同缺乏可操作性,比如权利过于抽象,义务约定不具体、不明确又缺乏可操作性,违约条件过于简单……因此,谨记:合同必须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对于那些合作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及风险大的合同,切莫草率。

   上述煤炭贸易案例,前期合同签订并不是特别严谨,仅仅约定了煤炭供应的一般条款,往往发生纠纷的恰恰就是围绕模糊、笼统等约定不清的部分容易产生纠纷。一定要对标的煤炭指标含量详尽,检验机构,异议时间,发生质量纠纷的产品封存要求,等等,既要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要求书写详细不可马虎。

   二、合同的履行

   当你签订了一份较为完整、全面及可操作性的合同后,接下来也不能掉以轻心,履行过程同样重要。

   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合同履行中付款期、验货期、交货期、生产进度的变更,还有货物质量问题,等等。(1)如果是自己方导致的延期,则要与对方充分沟通,取得对方同意延期的书面确认,防止对方追究违约责任;(2)如果涉及货物质量检验的问题,收货方认为有质量问题,或本案例中电厂认为流分超标,则首先应当书面及时通知供货方,即本案例中发货方,同时应当对该批次煤炭进行封存,以便于未来维权,或寻求第三方进行检验。现实案例中,验货特别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一定要注意,验货单事先列举清楚要检验的内容,写清楚检验时间、地点,拍摄现场照片,并让对方授权人员在验货单上签名。(3)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有据可查,履行期间全部往来文件都要存档,文件都要署名和日期,以防止增加取证难度。

   另外,针对付款问题:第一、双方确认付款账号,一般不能擅自变更付款账号,因为可能会牵涉到税务代扣代缴问题。一旦变更需要双方书面确认,以防止对方不认账;其次,要留好付款凭证以备查;还有如果涉及小额款项通过现金支付,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据。

   、后合同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列举了通知、协助、保密三种后合同义务的内容,但是在实践中不仅仅以这三种为限。通常,后合同义务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注意义务、说明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和减损义务等等。后合同义务应当根据交易种类及交易习惯来确定,比如商场购物者购物完毕走出商场时,若商场未尽保护义务因地太滑就会使购物者的人身受到直接损害等。

   当然了,前面讲到矿主遇到的合同纠纷,抛开公司为了长期合作未诉诸法律解决该纠纷因素外,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或许损失能够被挽救。

笔者一直相信一句话,“术业有专攻”。对于法律风险防范,以及事件发生后的善后法律处理工作,律师是专业的。此时,我又想到了那位矿主说的另一句话:“隔行不取利”。不是真正钻研一个行业很久的人,所能了解到的只能是皮毛,而想要用这点皮毛去摒弃一个行业的作用,最后吃亏的也只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