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发律所主任李拥军被聘为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并为调解员做了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9-03-26 文档来源: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构建法律维权服务平台,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懂法守法和诚信经营的意识,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按照《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商业联合会 司法厅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市工商联(总商会)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既继承了优良传统,又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由于调解不受时间、法定程序的限制,能有效、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所以人民调解被称作纠纷解决的“第一道防线”。市工商联(总商会)发起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必将对鄂尔多斯法治事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