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业务

发布时间:2023-09-12 文档来源:

(一)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不作为等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不动产征收、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反垄断、反倾销、税务等行政诉讼案件;

(三)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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