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 主动作为

发布时间:2021-08-30 文档来源:


内蒙古申发律师事务所坚决拥护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期间制定了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的报备工作。

2020年7月10日,申发律师事务所接到鄂尔多斯市法律援助中心通知,拟要求为9·17贾净博涉黑专案第四被告人段宝指定担任辩护人。申发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考虑案情疑难复杂、影响重大,且涉案人数多、罪名多、案卷多以及涉案金额又特别巨大等因素,经认真研究,决定由申发律师事务所党员李拥军主任亲自办理,由武婷律师作为帮手。

7月10日接收案件,5天后,即7月15日就要召开庭前会议,在此期间要履行涉黑涉恶报备手续、要到市法院提交办案手续、拷贝案卷材料,阅卷,会见被告人,同时要提出需要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等事项。时间紧、任务重,承办人放弃周六日休息时间,加班到深夜,目的就是要做到对案件清楚、明白,依法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

考虑看守所会见室有限,7月14日上班前李拥军、武婷同志就来到看守所,准备会见被告人,但是受疫情影响,视频会见的局限性,持续到下午17点半后才得以会见了被告人,核实了部分事实,并就认罪认罚方面进行了沟通。本想着李拥军、武婷二位同志同时出庭,相对能减轻彼此的工作量,结果庭前会议召开前,家属另行委托了一名辩护人,武婷同志只能放弃参与辩护工作,使本案的辩护工作全部压在了李拥军同志一人身上,其工作量可想而知。

庭前会议结束后,市法院通知于7月20日正式开庭,这期间的工作量仍然围绕阅案卷材料,梳理案件人物关系,整理案件相关证据,列出发文提纲,总结争议焦点,提出辩护方案、辩护意见等内容。

20日,开庭如期举行,李拥军同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庭审要求,听从合议庭指挥,而且合议庭也充分的保障了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重视释法析理、积极回应各方诉求,使其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了《人民法院庭审规则》要求,亦促使各方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确保庭审活动规范、有序、文明的进行,营造了良好的庭审氛围。期间,李拥军同志,考虑被告人在第一次会见及通过法庭调查、质证、发问等环节,于271830分至1940分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核实部分事实及认罪认罚方面与被告人进行了沟通。

历时12天,庭审于202082日凌晨1时左右结束,被告人段宝涉嫌6项指控,辩护人针对个别罪被告人参与度方面证据略显不足外,整体辩护意见按照罪轻辩护方案进行。至该案判决,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第四被告人段宝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拥军同志临危受命,深感责任重大,亲自上阵,虽任务繁重,但其不畏艰险,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整个庭审活动中,其文明且有理有节,依法依规,既体现出了其专业能力,也展现鄂尔多斯市律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是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应有的特质。